安徽省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ahcycx.com安徽省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建设,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承办建设, 平台致力于打造集政策推送、诉求收集、任务分办、跟踪调度于一体的智能化民营企业服务平台, 为全省民营企业提供7×24小时 “不打烊”的优质高效服务。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亳州]市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09-22) [芜湖]关于办税服务厅及网上申报系统暂停...(09-10) [蚌埠]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及建筑...(...www.ah-l-tax.gov.cn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首页 工商要闻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网上互动 企业信用 公告(2014-2015年度商品质量检测机构) 安徽省工商局 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对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www.ahaic.gov.cn
安徽省财政厅www.ahcz.gov.cn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药品说明书的通知,...2013-10-30 2013年安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公告2013-10-29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www.ada.gov.cn
安徽省能源局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数据统计 中外能源信息 法律规章政策 项目审核与公示 研究与规划 网上互动 >>更多省能源局参加国家能源局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座谈会10-...nyj.ahpc.gov.cn
专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库证书查询http://rc.camerjy.org.cn/注意:1.查询证书需经权属人同意。2.证书查询结果不得用于违背权属人意愿之用途。3.咨询电话:010-82755303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zhujianju.tangshan.gov.cn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信息、政策调研、新闻宣传、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助局领导对全局业务进行综合、协调;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领导批示、会议决定等督察、督办事项的处理;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车辆、安全生产、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行业社团管理,指导城市科学研究会工作。
广阳区地处京津之间的黄金地带,与北京、天津地域相连,形成了依托中心城市和空港、海港发展经济的独特区位优势。距北京、天津市中心仅为32和45公里,正所谓,半小时可进京下卫,一小时可上天入海。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fcj.nanjing.gov.cn承担统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战略研究,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邮编:210029,电话:周一至周五(白天)025-84725420, 025-84784599(晚间应急值守,非对外咨询电话)
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牌子。 西安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 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 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zfbzfcglj.hefei.gov.cn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有: 贯彻国家、省、市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行政规章并负责指导实施。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娄底市人民政府www.hnloudi.gov.cn娄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个人和企业为服务对象;以为民服务、方便百姓办事、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为目的;从用户需求及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角度出发进行设计;提供权威的政府信息发布、行政服务和便民信息查询,您可以从这里获得相关信息和在线服务,这里是直接面对公众服务、搭建政府与公众桥梁的娄底市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