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wsjkw.jl.gov.cn主办单位: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网站地图 地址:长春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 邮编:130051电话:0431-88905570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sjkw.cq.gov.cn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值班电话: 023-67706707邮 编: 401147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sjsw.nanchong.gov.cn(一)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发展工作。(二)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市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参与配合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wsjkw.hlj.gov.cn名称: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邮编:150090电话:0451-85971160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wsjkw.henan.gov.cn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Email:123456xxzx@163.com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http://211.144.139.157/Home/CountryIndex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https://www.cndocsys.cn/home/index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https://cnnursys.cn/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https://cndocsys.cn/UnitSupport/account/Login2
邯郸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和中国成语典故之都,国务院批准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和市区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zj.xz.gov.cn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fgj.hd.gov.cn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及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及房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279号 电话:0310-3271099(工作时间),0310-3271252(夜间)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fcj.nanjing.gov.cn承担统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战略研究,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邮编:210029,电话:周一至周五(白天)025-84725420, 025-84784599(晚间应急值守,非对外咨询电话)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zfbzfcglj.hefei.gov.cn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有: 贯彻国家、省、市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行政规章并负责指导实施。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岳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挥着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的平台和窗口作用。
鞍山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aseduzy.com鞍山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是专门服务于鞍山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信息化的网站,网站向教师、学生、家长提供个人空间服务。主要提供集体备课、评课议课,课题研究,在线训练、在线题库,在线作业等教研、教学应用,在教育信息化服务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gqingyang.gov.cn/)是由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庆阳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与维护,利用华为庆阳大数据中心的设备、网络和各级政府信息等资源整合建设而成。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政府网站功能定位,设置了“市情”、“政务”、“公开”、“服务”、“互动”以及“专题”频道。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